青岛理工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
青岛理工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
根据工作需要,2007年我校面向全国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学生辅导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政治信仰坚定,掌握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;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无违法违纪行为;身心健康。
2、面向全国211院校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要求本科阶段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(非专升本),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(截至2007年7月),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(截至2007年7月);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;学习成绩优良,并能够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;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、教育学、心理学以及我校特色专业。
3、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,具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,能够有吃苦耐劳,具备团队合作精神,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,学习期间担任学院或学校主要学生干部。
二、招聘数量及待遇
招聘15名
录用人员按国家、山东省和学校关于接收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,享受相应待遇。
三、招聘程序
1、报名: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辅导员招聘的毕业生,需将身份证、学生证、个人简历、毕业生推荐表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、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、获奖证书等材料,通过邮箱、信函方式发到我校学生工作处或直接送交到我校学生工作处,信封或邮件主题需注明“应聘辅导员”字样。
2、资格审查:根据报名条件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,并电话通知本人。
3、笔试:笔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、有关法律法规知识、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知识等。
4、面试:笔试之后,由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随即由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。面试包括自我介绍和现场答辩,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、分析解决问题能力、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。
5、职业倾向和心理素质测试: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,学校将组织职业适应性心理测量。成绩作为录用参考。
四、报名截止时间
2007
年3月20日
五、联系方式:
地 址:山东省青岛市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处
邮 编: 266033
信 箱:jgk@qtech.edu.cn
电 话:0532-85071032
网 址: xshch.qtech.edu.cn
联系人:
孙
老师
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、学生工作处
2007年1月18日